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7:02   浏览数:185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
——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9〕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不断推进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扎实高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就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1号)要求,决定联合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第五届竞赛),本次竞赛为国家级二类竞赛。为做好竞赛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担当粮安使命。

二、组织领导

第五届竞赛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共同主办,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协办,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承办。

成立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由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承担相关职能,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竞赛职业和组别

第五届竞赛设(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编码4-02-06-01)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编码4-08-05-01)两个职业(职业方向),分设职工组和学生组。其中,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工组又分为机构组和企业组。

四、命题标准

第五届竞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

竞赛试题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新时期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对岗位工作的需要命制,并适当增加对新知识、新技能和新设备的考试内容。

五、参赛选手条件

(一)职工组

凡从事(粮油)仓储管理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粮食行业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在历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第五届竞赛。

(二)学生组

中职、高职院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定于2019年10月23日至26日在山东省烟台市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举行,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七、参赛范围和名额分配

各省(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限组织1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包括1名领队、1名联络员、3名(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职工组选手、3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职工组选手(机构组1人、企业组2人),学生组选手由各涉粮院校组织,并纳入所在省(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表队统一管理。中职、高职院校按照每个职业方向分别选派2名在籍学生参赛。每名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一个组别的竞赛。

八、竞赛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团体奖(6支)

一等奖:团体总分第1名的代表队;

二等奖:团体总分第2、3名的代表队;

三等奖:团体总分第4至6名的代表队。

团体总分为代表队职工组选手个人成绩之和,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证书。学生组选手个人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2.优秀个人奖

(1)职工组(50名)

一等奖:(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个人成绩前3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1名、企业组个人成绩前2名。

二等奖:(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个人成绩第4—15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2—5名、企业组个人成绩第3—10名。

三等奖:(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个人成绩第16—25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6—8名、企业组个人成绩第11—17名。

(2)学生组

中职、高职分别排名。根据学生组参赛人数,按比例分别确定奖项数量。

①中职组

一等奖:各职业方向个人成绩排名前5%的选手。

二等奖:各职业方向个人成绩排名前5%至10%的选手。

三等奖:各职业方向个人成绩排名前10%至15%的选手。

②高职组

一等奖:各职业方向个人成绩排名前5%的选手。

二等奖:各职业方向个人成绩排名前5%至10%的选手。

三等奖:各职业方向个人成绩排名前10%至15%的选手。

上述奖项由竞赛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

3.优秀组织奖(12名)

开展竞赛活动表现突出,初赛成果显著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4.优秀院校奖(4名)

积极参加学生组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院校,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院校奖。

(二)奖励办法

1.对(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个人成绩前3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1名、企业组个人成绩前2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同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职工组个人成绩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将按有关程序和要求推荐申报“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2.对(粮油)仓储管理员职业个人成绩第4—15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机构组个人成绩第2—5名、企业组个人成绩第3—10名的选手由鉴定中心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九、工作要求

各省(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宣传,把开展竞赛活动作为加强粮食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快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激发行业技能人才活力,为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行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