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服务品牌”推介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15 17:13   浏览数:871

随着社区服务业多年来的发展,在全国城乡社区涌现一批深受城乡居民欢迎的社区服务品牌。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作为我国首家以促进城乡社区全面发展为宗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为了发挥城乡社区服务品牌在城乡社区服务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社区服务品牌”推介活动,并在首届年会上进行品牌展示。

  一、推介标准

  社区服务品牌,是指有明确的识别标志,由政府及所属公共服务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为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品质优异的服务产品或服务项目。推介标准:

1.服务理念先进,注重服务品牌建设。

2.服务设施完善,配备有与所开展服务相适应的设施和设备。

3.有规范的制度、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评价体系。

4.有完整、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模式新颖。

5.有符合要求的服务人才队伍和培训制度,员工社会形象良好。

6.服务符合社区居民需求。

7.居民参与度或满意度高。

8.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9.具有很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0.有较强的社会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

11.在本区域有较大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影响力,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喜爱,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好评。 

  二、推荐和选取办法

1.“社区服务品牌”由协会的理事、常务理事、特邀理事和会员单位推荐和自荐。每位理事和特邀理事可参考标准推荐1个,每位常务理事可推荐2个,5个以上会员单位可以联名推荐1个,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均可自荐。

  推荐材料为:介绍社区服务品牌的文字材料(2000-5000字)和已有的图片和视频资料;推荐人签名的推荐函;介绍品牌的文字材料和推荐信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图片、视频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在截止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2.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

3.由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特邀理事和专家组成的审核委员会进行复审。

4.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推介名单。

  三、推介方式

  在协会年会上宣布获推荐的“社区服务品牌”的名单,并对品牌进行展示和经验交流;由协会利用自有媒体,协调主流媒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介宣传。

四、推介活动的组织

  成立推介活动组委会。由协会会长姜力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会长马蔚华、王石奇、蒋昆生、米有录、王爱平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由协会副秘书长、常设机构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米有录兼任。办公室负责接收推荐资料,并进行初审工作。

  成立推介活动审核委员会,由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特邀理事和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品牌的复审。

  五、推荐与选取的时间安排

2014年2月28日起,下发通知至已备案的会员单位、各位理事、常务理事和特邀理事,启动推介活动。

2014年3月1日-3月25日,为推荐和自荐的时间。

2014年3月26日-4月10日,进行初审、复审、决定推介名单。

  六、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703室,“社区服务品牌”推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联系人:贾志军、赵艺淇、董菲菲

联系电话: 010-66025939,010-66065618,010-66065118邮政编码: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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